1913年,为纪念在1911年四川保路运动中死难的同胞,川路公司兴建此碑。聘请王楠为总监工,负责图纸设计和施工。纪念碑修造历时一年,在“成都血案”纪念日之前举行落成典礼。
碑坐东北朝西南,砖石结构,呈塔形,由碑台、碑座、碑身、碑顶四部分组成。圆基座直径约9.8米,方碑身边长约4米,塔体总高约31.85米,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。碑体四面镌刻楷、草、行、隶等4种字体阴刻碑文,分别由当时的书法名家张学潮(东)、颜楷(西)、吴之英(南)、赵熙(北)等书写。字体各具特色,字字苍劲挺拔,是珍贵的书法杰作。纪念碑样式继承了我国碑塔建筑的民族传统,仿照北京白云寺、山西凌云塔的体型,同时参照国外建筑的艺术特点修建,具有强烈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。2016年,经四川省文物局批准,加装红砂石材质护栏对其进行保护。
纪念碑于1961年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;1988年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;1995年被公布为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。纪念碑历经百年沧桑,仍巍然屹立,作为纪念四川保路运动这一重大历史事件的重要实物资料,对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四川近现代史研究具有重要价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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